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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宣贯(一)|时隔14年重大修订!您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即将升级!

来源:公卫所(营养食品)     发布日期:2025-07-15

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特征等信息最直接、最普遍的方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在原有基础上,对食品标签的多项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将于2027316日正式实施。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修订后的标准都有哪些升级

一、修改预包装食品定义,填补标签标准管理空白。

预包装食品定义中增加了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预包装食品范围的扩大,填补了GB 7718等标准对于无净含量标示的预先包装食品的管理空白。

二、优化配料表标示要求,确保配料表真实准确传递食品信息。

1.明确了多项配料表标示要求。

单一配料食品需标示配料表

承担包装功能的可食用物质需在配料表中标示

已挥发或去除的配料、加工助剂、已失去活性的酶制剂、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辅料可不标示。

2.细化了复合配料的标示要求:使用复合配料时,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和其原始配料。

3.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要求,设置了使用INS 号标示的条件。

 4.明确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要求: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展开标示其在终产品中发挥作用的全部食品添加剂。

5.新增了菌种的标示要求。

三、八大类致敏物质强制标示,提升食品标签健康保护水平。

1.以下八类致敏物质应在配料表中加以提示,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标示提示信息。

2.鼓励食品生产者对八大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食物过敏的配料、生产加工过程可能带入的致敏物质进行标示。

四、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定量标示,助力企业提升标签透明度。

1.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属于特别强调,应定量标示。

2.规范食品配料”“不含”“不添加等声称使用要求,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3.规范食品标签上图片的使用: 食品标签上用于说明口味、风味、配料来源、食用方法或用途等的图案不属于特别强调。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某种配料或食物风味的,仅可使用相关配料或食物真实照片以外的图案,且应在图案临近位置醒目标示图案仅供口味参考等字样。

五、精准日期标识,便于知晓食用期限。

1.食品标签上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具体日期的形式标示保质期的到期日,解决了消费者了解食品保质期要靠算”“算不准的难题。 

2.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的或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不大于20cm² 的,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与国际接轨。

3.为了进一步优化消费者的食用体验,减少食物浪费,企业可根据食品特点及工艺,自愿标示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在指明的贮存条件下的最后食用日期。消费保存期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保质期的要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

六、修改质量等级的标示要求,抵制行业乱象。

如果食品所执行的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按标准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如果食品所执行的标准中未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不得标示质量等级。

七、新增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规定,提升食品标签管理效能。

针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示设置了独立章节,保证进口食品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要求,便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八、鼓励自愿标示数字标签,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为扩展食品标签展示形式,助力食品生产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为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提供便利,增加了数字标签的标示形式及要求。企业可自愿选择标示数字标签,当使用数字标签时,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自2023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数字标签试点工作以来,试点产品涵盖了粮油、肉制品、方便食品等我国消费的主要大宗食品类别,数字标签将成为食品标签的重要载体。


图文: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