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在哪里办理?
答:进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渝快办”,登录网址:https://zwykb.cq.gov.cn/v2/fwqd/bmfwqd/index.html?orgcode=500000131在“事项查询”中输入“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进行在线办理并按照指引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
二、办理食品企业标准的企业需要注册吗?
答:需要。点击“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在线办理”自动跳转,选择“法人用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并按照指引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
三、食品企业标准文本内容若有文字性编辑或指标变动,应该怎么办?
答:首次在“渝快办”办理食品企业标准的企业请选择“新办”流程。已在“渝快办”备案过的企业对其标准文本内容有文字性编辑或指标变动应选择“修订”流程,并按照指引查看“材料清单”填写和上传资料。
四、为什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完成后没有备案公章、备案号?
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第一条要求,(一)明确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性质。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将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企业标准进行存档、备查的过程。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不是行政许可。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改进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方式,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取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备案前、备案中审查等要求,取消加盖备案公章、水印、备案号等做法。
五、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只能在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吗?
答: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24〕42号)规定,食品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可以登录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食品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