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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7 来源:重庆市疾控中心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为满足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设备采购需求调查,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公司)参与推介。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需求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净化与动力装置

通风动力装置

2


除尘净化装置

1


送排风装置

1


2

通风监测与控制装置

通风参数监测装置

1


粉尘传感器

1


支路风量调节装置

1


通风参数控制装置

1


3

通风实验平台

发尘、发烟系统

1


水平流吹吸式通风实验装置

1


垂直流吹吸式通风实验装置

1


局部排风实验装置

1


 

二、需求调查对象:设备制造厂商或区域经销商

三、使用需求(需满足功能,各厂商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序号

名称

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净化与动力装置

通风动力装置

1.排风机风量不低于6000m3/h,机外静压不低于:1500Pa,风机预留控制模块接口且满足OPC 协议,变频范围15~50Hz;

2.送风机风量不低于3000m3/h,机外静压不低于:1000Pa,风机预留控制模块接口且满足OPC 协议,变频范围15~50Hz;动力装置采取减震防噪措施。

2

除尘净化装置

除尘器及过滤单元,粉尘(0.3μm 以上粉尘)过滤效率不低于95%。

1

送排风装置

风管采用厚度不低于2mm的碳钢,风管采用多段设置,通过法兰连接,风管长度和布局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风管预留风压和风量测孔,变径三通管,主管上夹角为5°~15°,下部支管和主管夹角为10°~30°,送风支管均不少于3个、排风支管均不少于4个(预留送、排风支管各1个)。

1

2

通风监测与控制装置

通风参数监测装置

风速监测范围(0.1-30)m/s,分辨率为 0.1m/s;风压监测范围(0-1000)Pa,精度等级 5Pa。

1

粉尘传感器

量程:(0-500)mg/m3,分辨率0.01mg/m3,可分别对PM2.5、PM10、等多种粒径进行测量。

1

支路风量调节装置

各通风支路设电动风阀,风阀开合自动控制,可在电脑端实现通风支路风量自动调节和手动调节两种模式。

1

通风参数控制装置

1.配电控系统、开发监控软件1套,在电脑端可实现以下功能:

(1)可对各通风设备实现自动控制和手动输入参数进行控制两种控制模式,可实时调控风阀开度、风机频率,实时调整系统风量。

(2)可实时监测通风管路(主干管和支管)的风压、风速(风量)、风机频率及排风罩附近粉尘浓度等参数,显示实时数据,可调阅相关历史数据,实现报表管理。

(3)可根据监测的粉尘浓度实时调整系统风速、风量,实现“精准控风、智能调风”并发通风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套,包括以下模块:

1)通风系统平面图可视化模块;

2)智能调风模块;

3)通风网络解算模块;

4)通风网络调节模块;

5)通风系统网络图模块:

2.构建智能通风仿真决策系统,系统平台操作简单操作、具有平面图、立体图、网络图、三维图四图、数据一体平台,实现图形数据显示一体化,查询修改一体化。

3.满足精准控风和智能调风,即以功耗最低,满足各用风地点用风需求和最低风速要求,自动给出通风系统调风、控风方案,为精准控风和降低能耗提供决策依据。

4.完成能智能通风仿真决策系统不限制网络规模通风网络解算调节,网络解算一次小于20秒,网络调节响应时间小于10秒。

1

3

通风实验平台

发尘、发烟系统

可进行稳定烟雾、粉尘发生,配备发尘用空压机。

1

水平流吹吸式通风实验装置

(1)实验装置由水平均匀送风装置、水平均匀排风装置和工作台三部分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不小于2mm碳钢。

(2)均匀送风装置参考尺寸:高800mm×长800mm×宽 200mm,罩口送风风速0~1.5m/s可调。

(3)均匀排风装置参考尺寸:高800mm×长800mm×宽 200mm;罩口排风风速0~1.5m/s可调,风速在1m/s左右时,排风风速不均匀度小于0.2,设有可调 式法兰边,罩口法兰边设为可拆卸式,法兰边长度在0~150mm 范围调节,可根据实验需要调整替换使用。

(4)工作台长参考尺寸长2000mm×宽800mm×高 900mm,工作台上设置滑轨移动排风罩,实现吹吸装置之间   距离可调节,调节范围 100~1600mm,工作台下设置储物柜。

(5) 通风实验装置实现吹吸装置间距 可调,送风、排风风量可根据实验需要 自动调节、独立控制,排风罩口法兰边宽度可调的功能要求。

1

垂直流吹吸式通风实验装置

(1)实验装置由垂直均匀送风装置、垂直均匀排风装置和工作台三部分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不小于 2mm 碳钢。

(2)均匀送风装置罩口参考尺寸:长800mm×宽 800mm×高 350mm, 罩口送风风速 0~2m/s。

(3)均匀排风装置罩口参考尺寸:长800mm×宽 800mm×高 300mm,罩口排风风速 0~2m/s,装置内设均风装置,达成均匀排风效果,风速在 1m/s 左右时,排风风速不均匀度小于 0.2。

(4)工作台长参考尺寸 1000mm×宽1000mm×高 900mm,桌面为栅板孔状(满足栅板可拆卸),保证吹吸气流的正常流动和工作台的正常使用,   工作台可 调 节 高 度 , 高 度 调 节 范围 900~1600mm。

(5) 实验装置实现上送风、下排

风,送风、排风风量可根据实验需要自动调节、独立控制,吹吸罩口距离可调。

1

局部排风实验装置

(1)实验台由侧吸罩、工作台两部分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不小于 2mm 碳钢。

(2)侧吸罩为伞型罩,罩口参考尺寸长600mm× 400mm ,伞型罩角度为45°,罩口风速为 0~4m/s,设有可调式法兰边,罩口法兰边设为可拆卸式,法兰边长度在0~150mm   范围调节,可根据实验需要调整替换使用。

(3)工作台参考尺寸高度900mm×长   1000mm×1000mm,工作台承重不小于50kg。

(4)与风管接口采用法兰连接便于拆卸,可更换风罩。

(5)实验平台实现侧吸罩风量可调,法兰边尺寸可调的功能要求。

1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7日。

2.报送材料清单:

(1) 《设备采购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

(2) 产品简介或彩页;

(3) 产品资质(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关键页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国际认证等)(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

(4) 设备制造商和区域经销商资质及简介;

(5) 该设备在国内近3年内用户采购情况、相应配置及证明文件(注明单位名称、官网截图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6) 设备使用涉及耗材、配件的,需附耗材及配件相关材料及报价(若有);

(7)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报送方式: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送材料清单中各项资料,将相关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169655204@qq.com),邮件名称为“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报送单位名称”。设备序号以“采购需求明细”表中的序号为准。如需到现场进行产品推介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341室。

4.联系人:李老师 15086991678

5.其他要求:

《调查表》中所提供“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如市场上无法满足三家,则需特别备注。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资料收集仅用于采购前参考,递交问卷调查表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需求调查表

*设备名称
 
(注册证名称)


*对应需求明细表序号


注册证号


*设备品牌


*设备型号


*产地


同类产品
 
(列举品牌)


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制造商


*单位规模

(大 / 中 / 小微)企业

*经销商名称


*单位规模

(大 / 中 / 小微)企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箱


本次预估报价

(单价)

                     (万元)

本次预估报价

(总价)

                     (万元)

预估交付期


设备建议使用年限

(年)

质保期

                     (年)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不能满足三家参数或独家参数


设备配置


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服务情况


产品安装场地,对房屋、水电条件特殊要求情况


产品对排污、放射特殊要求情况


产品对零配件、消耗品来源有特殊要求情况


备用机

                  有    /  无

开机率保证

                     (%)

质保巡检次数

                     (次/年)

补充服务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设备维保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提供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


*3年内最低
  中标单价

                     (万元)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以及对此次采购的意见与建议


备注:“*”为必填项,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