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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公示

来源: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22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重庆市潼南区

联系人:余珍亮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生产部分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制造车间、开料打磨间和检验室。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部分包括空压机、吸尘机、水塔。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曹磊

主管医师

报告书审核人

陈凤琼

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

褚梅梅

助理工程师

 

邓华欣

主管医师

 

李奎

助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余珍亮

现场调查(年月日)

2016年8月18日

 

现场检测(年月日)

2016年8月22-24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本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包括:(1)物理因素:噪声(2)化学因素:粉尘(木粉尘,铝粉尘,其他粉尘)(3)电离辐射:X射线。

检测结果:噪声和X射线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粉尘未检测:因为每3-4天接触一次,每次接触小于15分钟。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较重的项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10 月28 日,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重庆聚辉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2.《评价报告书》的编写目的明确,评价依据充分,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方法正确;

3.《评价报告书》中工程分析有一定深度,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

4.《评价报告书》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供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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